一、项目名称
沙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中央空调工程
二、招标范围
沙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包括1台壁挂机,15台四面出风机,2台室外主机及其配件。
三、预算金额:约24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具备与国家规定相适应的生产许可证、制造证;
4.投标人如是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5.投标人应具备所投货物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人员和售后服务体系;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2年7月至今)内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业绩。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六、报名时间和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投标人应承担本次投标自己所发生的各类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
3.投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收取 200元标书费。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用概不退还。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空调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地址等方式。
注: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如果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不予接受报名。
八、资格预审
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参加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考察,择优选择3至7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62339868
地址:北京昌平区沙河镇高教园区南二街9号院1213房间
邮编:102206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